肖锋并不反对花豹这样表忠心的举措,嗯,孺子可教,别看长得五大三粗,但心倒是够细,还知道演戏,不过好歹也算知道感恩,这才是好同志吗!
看来以后这样的洗脑工作还得多搞几次,这样人心就能渐渐的聚拢起来了。
而这时候其他几个队长一看花豹这家伙居然率先去当了舔狗,不由得一个个捶胸顿足自己没能抢先,要是自己抢先干了这事儿,不就能给主人留下好印象了?
算了管他呢,现在也不算晚,于是几个土人队长,也都跑到肖锋的身前跪下当起了舔狗,你花豹总不会有两张嘴吧,主人可还有另外一只鞋呢!
诶,亲不到鞋子,我就亲主人的脚脖子,我靠那我亲膝盖窝好了。。。
码德,本来还想好好享受一下土著们的跪拜臣服呢,哪想到这帮家伙毛手毛脚的,你亲我舔的搞得肖锋一阵恶寒,要是一帮美女也就罢了,偏偏还是一大帮毛发密集的大汉,肖锋隔夜饭强忍着没吐出来,连忙把这些家伙都赶走了。
而这些土人队长们却并不因为肖锋赶走他们而懊恼,反而看着主人这么和气,而感到开心,跟着主人混就是好啊!
以前他们也都是各自部落的勇士,可吃的那是什么啊?大多是半生不熟的肉,那滋味就别提了,哪有今天主人拿出来那神奇的食物好吃?
那汤水把他们喝的舌头都快掉了,再说主人发的衣服,他们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可摸上去软软的,这样的材料,他们以前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说过。
以前在部落,他们也算有身份的人,可最多也就能搞到一些兽皮,和麻布片子来穿穿而已,那样的破东西,遮遮羞也就算了,什么得体美观舒适保暖就不用想了。
而现在主人居然给他们发了以前根本不敢想的衣服,这样的衣服,哪怕是土伦帝国里的人类贵族好像都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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