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卿所言有理,众卿家平身吧,朕从昨日就收到了上百封奏折,虽然还没看完,但心里也是有了主意。
秦家公子死在荣国府,事发突然,很多人都还为弄明白其中缘由,就有这么多奏折上奏,可见荒唐。
其次,经过了解,秦家公子之死,乃是贾府丫鬟所杀,秦家并未报官,民不举官不究,此事充其量不过是一件凶杀案,还没有这个分量在金殿之上来讨论。
不过,既然百官上奏,爱卿又开了这个口,朕就来断一断这个案子。
传朕口谕,贾府丫鬟花袭人,性情凶恶,残杀秦家公子秦钟,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然,如今已近长乐公主婚期,此乃国朝喜事,不宜见血,着明年秋后再行问斩。
秦家父子同丧,家中只剩一女,又是秦家儿媳,贾秦两家本为姻亲,不宜再结冤仇。
特令,贾家赔偿秦家三万两银子,再由秦家旁支之中,择一品行兼备之人承继。
此事到此为止,任何人不得再议。”
孝康帝一口气将这事儿定下,众百官也不敢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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