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岁的孩子,可跟随获得自由身的父母离开,而满十四岁以上的,从十四岁开始算工龄。”
那下人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也就是说,他老老实实做工十年,不出错,便可带着孩子一块儿离开,苍天啊。
“奴,叩谢四少爷大恩大德。”
“慢,我说清楚,一码归一码,你的孩子你自己养,口粮从你工钱里扣。”
“谢谢少爷谢谢少爷。”
除了这个这个下人,还有一些有孩子的也跟着一块儿磕头道谢。
清瑶没动地方,这是一种礼仪,也是他们表达谢意的一种方式,没必要拘泥于形式,扭扭捏捏。
“另外,府里还有小孩子的,无法照料的,统计个名单出来,王管家,规划个空院子过来,让府里的人上工的时候把孩子送那去,寻两个妥善的人看管照料。”
“同时,如果发还了卖身契的人同样也可以再次到王家做工,优先录取!”
清瑶觉得能用到卖身契去约束一个人,是一家企业的失败,但是处在这个社会,太出格也不太好,棒打出头鸟,步子迈的太大,也容易扭到跨,渗入还是要按部就班的好。
这场对话,收买了人心,清瑶不相信外人能拿出什么利益比卖身契还要大,换句话来讲,能让王大富发还卖身契的也用不着收买一个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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