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地铁网络没有打通巫镇,但只是隔了薄薄的一层,一个好奇的小孩使用魔法穿透了地层薄弱处,进入了久违的人类社会。
这个孩子就是巫童克拉瑞恩,生性就是熊孩子,从来就不知道老实是何物,清教徒们的种种规矩简直要杀了他,他早就受够了。
清教徒是只认圣经不认人的原教旨主义者,讲究的就是清心寡欲以及种种戒律。
娱乐和休闲?
不存在的,在当时的巫镇,你只要哼哼一个小调,那都是违背戒律的,要被用皮鞭抽五十鞭。
吃的太奢侈?有罪。穿得太漂亮?有罪。房子太豪华?有罪。
因为圣经中说了,上帝只吃饼子和清水,只穿麻布的单衣,甚至居无定所,信徒们怎么能比神享受得更多?
必须和神同甘共苦,死后才能上天堂啊!
总而言之这些人在地下没事做,天天就研究魔法和种种戒律,丧心病狂地想要把巫镇建成人间天国。
所以巫童跑了,去哪里他当时也没想好,总之是想逃出牢笼。
于是他混进了纽约的地铁网络,并以此想上地面去看看,然后然后不谙世事的他就被人贩子抓了,因为他蓝色的肤色,还被当成了稀有货差点卖到马戏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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