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天天看着有钱的黑道大佬们在面前晃来晃去,又是豪车又是美女的,还总是带着一群服装统一的小弟招摇过市,人见人怕,十分拉风。
他突然灵光一闪,他只要戴上了面罩,再装出有些神经质来,在哥谭疯子面具人一般是没有人愿意招惹的。
拿出这些年被人打赏的小费,自己积攒的全部身家几万美元,他去买了几十套的劣质西装,又每天管饭加二十美元的价钱,去街上雇佣流浪汉。
他很快就拉出了一支队伍,把流浪汉都赶到海里洗个澡,剪剪头发胡子,把统一的西装一穿。
行了,他也是黑道大佬了。
虽然这样雇来的人就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但别人不知道啊,每人怀里揣一块砖头,装作有枪的样子。
然后他就带着人去黑吃黑了。
别人打劫或者抢劫什么的,他就带着这几十号人往周围一围:
“唉呀,这一家人我们也盯了好久了,既然兄弟你们抢了先,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总不能让我这上百号兄弟白跑一趟,分一半怎么样?”
他们人多势众,看起来每个人怀里还揣着家伙,晚上黑乎乎地也看不清,几乎能唬住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再说门面也不是全要,只要一半,混混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说话的黑帮大佬?上百号持枪小弟把他们包围了,还能给他们留一半,真是黑道中的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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