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我?伙计你是认真的?”韦德顿时懵了,他指指自己的脸:“你不认识我吗?我是死侍哎,整个城里最热辣的雇佣兵,喜欢杀人而且性如烈火,你是菊花不想要了吗?”
可是眼前的小黑人应该是磕了药,整个人疯到不行,充满了勇气:
“那就把你的钱和菊花都交出来!”
“我最讨厌打劫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而打劫菊花的则是讨厌中的讨厌。”韦德扭头朝无人处无奈说道,反手就掏出手枪和劫匪对峙:“你怎么敢?我的嫩菊连我表哥都没有碰过!你怎么敢!”
他仿佛被某位北欧少女附体了一样,声嘶力竭地伸长脖子叫唤着,哪怕戴着头套,依旧表现出了那面目狰狞的样子。
“是你先要我菊花的!”劫匪用枪猛捅死侍脑袋,用更大的音量叫喊道:“我不管!我看到你从银行出来的,你有钱!不要逼我,你不要逼我!”
“我是有钱,但那钱是我通过辛苦地杀掉别人赚来的,哪怕是一美元都浸透了我的汗水和别人的血,我不会把它们给你这样企图不劳而获的人。”
韦德的两个嘴角向下撇去,他打开手枪保险,拇指扣下了击锤。
然而黑人也激动,他拿着枪的手都在微微颤抖,用像是RAP一样的语速飞快反驳道:
“我也是在工作!你以为打劫就很容易做吗?我每天晚上要出来搜索猎物,找到目标后还要蹲点,跟踪,经常好几天不睡觉,全靠毒品顶着。每次和打劫目标的交流都是一次心理博弈!还会遇到你这样携带武器抵抗的!每次打劫结束,我还要回家记账,做行动总结,争取精进自己的业务能力,你觉得我没有付出劳动吗?!”
“......”
死侍陷入了沉默,他好像无言以对,目光也看向天空,变得躲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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