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早先收买的守卫,小丑捡起了他的钥匙,就像是逛街一样在这地下三层溜达起来了。
他记得以往贝恩的房间会在最角落的地方,那里总是会发出怒吼声。
可他不打算释放贝恩,他不喜欢那个傻大个,尤其是把哥谭改名成贝恩之城?噗!
这里是犯罪王子和蝙蝠侠的城市,贝恩算是老几?他有什么资格统治这里?真是一点也不可笑的笑话,让人感觉到发自内心的悲哀。
小丑并不着急,他甚至悠闲到能扒在每个铁门监视窗上去看里面有什么,就像是圣诞节的第二天早上去袜子里看礼物一样。
并且他随机释放一些他觉得有趣的人出来,或者自己钻进去把人杀掉,没有什么理由,纯粹就是高兴或者不高兴而已。
就这样,以他往日的威望,很快就拉出了一支囚犯大军来,稍微用了点手段,就骗得这些人去上面冲击警卫们的防御阵线了。
他则还留在地下,寻找过去自己的房间。
“汤匙先生,你猜我们以前挖的地道还在吗?”他一边狂笑着一边和手中的勺子说话,这是他的小宝贝。
在他的疯狂视觉中,他看到汤匙张嘴回答了他,还指了个方向。
“哦?你说这里有狂笑之蝠来过的臭味啊?那我得去参观下他的失败作了,嘿嘿,哈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