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戈登是哥谭出生,但他见识过外面的世界,那绚丽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谭永远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这种模样。
他准备要把所有的恶棍全部绳之以法,让哥谭重见光明。
尽管他端着的饭碗,有一半是姓法尔科内的,里面也总是装着满满的好菜。
但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穷苦的人。
于是他吃了很多的苦头,被降职,被威胁,被诬陷,被刺杀。
随着他的调查越是深入,敌人的手段也越是激烈,无数次他险死环生,直到十多年前,蝙蝠女的出现,两人一起艰苦奋斗了三年,他终于胜利了.......
十家族土崩瓦解,只留下了一家科波特家,也就是今天的企鹅女,她占据的地盘,连以前的百分之一大小都不到了。
他亲手把法尔科内,这个曾经的哥谭皇帝送进了黑门监狱。
虽然他很快就出来了,但他去了香港,戈登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以后的戈登,更多的精力都用来应对层出不穷的各种蒙面人上了,大概只有一个人在晚上休息喝酒的时候,才会想起年轻时的那些惊心动魄。
现在,记忆中的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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