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高顺和少女一起吃,少女并没有阻拦的意思,当高顺把鲜嫩的兔肉递给她,少女也是直接接过。
这有点颠覆了侍卫们的认知,他们自从跟随这位姑奶奶,没少受折磨。
这位姑奶奶姓李名姝菡,是当朝永康候的妹妹,府里的那位男子名李诠,是周国永康候,在军中任职。
而李姝菡从小喜欢练武,骑射的本领比他哥哥还厉害,而且很喜欢吃东西,性格泼辣,导致她十六岁还没嫁出去。
这样的女子,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李诠一脉还不怎么显赫,否则李诠怎么会没参与这次讨伐,可见他这一脉的没落。
一只鸡吃了大半,再加上半只兔子,李姝菡满意的摸了摸肚子,这才看向侍卫们。
侍卫们忙活了半天早饿了,就等她这个眼神呢,得到了主人的同意,立刻开始吃起来。
除了李姝菡那只兔子,其余的都是他们自己烤的,而野鸡都学他的做法,三只野鸡根本不不够分。
看着侍卫们狼吞虎咽的模样,高顺笑道:“野鸡的肉质不如家养的鸡,处理不好容易发柴。
而且只用盐调味还是有些单一,如果时间充足,调料齐全,腌制后用荷叶包裹烤制,滋味更加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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