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用那根树枝狠狠抽小男孩一顿,让他这辈子都记得是谁在哪天抽了他。
第五:契约签订成功。
这种契约合同主要使用在产权转移方面。
上述五步的规定并不死板,事实上买卖双方是可以给小孩提供树枝的。
不仅仅是因为让被揍的小孩自己找树枝有点太残忍,也是因为有的小孩一听要找树枝就直接跑了。
如今已经不可考证,当时交易双方是否能多准备几份“活体契约”防止出现意外。
或许是可以的。毕竟中世纪人均寿命很短,儿童时常夭折。过不了多久或许就死了。
这种活体契约实际存在的时间很久。
即使在数次十字军东征以后,某些落后地区还有这种习俗。不过那时候,已经不仅是打小男孩才行,打小女孩也算数了。
当然,打小女孩不怎么稳定。
因为那时候是庄园经济,男孩一般一辈子也不会离开当地,可女孩却有嫁出此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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