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书长老盯着沈宵手中的剑看了半晌,最终笑了:“恭喜尊主,不过你今日怕是要多带一些灵元才是了。”
别说林羡另一个徒弟到时候拿了什么剑,总之从沈宵手中的剑看来,她这钱,必定是要花了。
当然,也是值得的。
定霜剑,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手的剑。
当然,即便今日林羡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定霜剑,定霜剑也不会再回到剑坛里面去。
向定霜剑这般已经生了器灵的剑,便跟林羡的落川剑差不多,自己选定的主人,又岂有让他跑了的道理?
剑宗此时,就相当于留不住闺女的娘家,即便强留也是留不住的。
林羡自然愿意花这个钱,即便她不愿意,沈家也是愿意的。
她这个二徒弟,也是个富可敌国的公子哥啊。
林羡一笑:“玉书长老说笑了,能得定霜剑青睐,是小徒的荣幸,又怎能用钱财将定霜剑给俗化了?”
这番说辞,玉书长老听得眯了眯眼,他自然是满意的,剑修,若不将剑视为与自己性命一般重要的存在,便永远也达不到剑修的最高境界——人剑合一。
定霜剑,与其说沈宵选了它,倒不如说是他们双向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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