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如今的侍卫,大部分都是天生就有天赋的人,这一度让宋承业有些说不出的嫉妒,同时又让他忍不住怀疑,假如有一天,他们叛变了该怎么办。
于是先生助他给大部分人都下了蛊。
黑衣人拿出了一直以来用的短刀,往上面洒了酒,又放火上烤了半晌,这一刻,外面杀阵的情况如何,他已经不再关注,眼中只有自己手里的刀……和这一截天灵根的灵骨。
他之所以对宋承业如此耐心,自然不是因为他这个什劳子的王爷身份,这个身份对他们来说并不怎么值钱,但确实让他们办事变得方便了许多。
更重要的是,这个小孩的灵骨与宋承业的身体在这么多人里面最为契合,自然,按照宋承业之前说的,他看上一个似乎更合适的。
然而,那个更合适并不仅仅因为“合适”二字,而是因为对方天赋实在好。
宋承业喝了那么多年的药,他能感受到什么灵骨契合自己,但那个是林羡的徒弟,他们惹不起。
如今不是惹不惹得起的问题,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还不如及早把灵骨给移植了。
“王爷,我要开始了。”黑衣人道。
他手上拿着的那把短刀经过烈火烤后,甚至隐隐冒着白烟。
而宋承业依旧是凡人之躯,如今天寒地冻,他脱去了长袍,光裸着背,冻得直哆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