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姆比尔先生,我知道你是东印度公司的发起人。再去之前,请做好如下准备。”
“分割东印度公司,将对华贸易业务独立出来。双方的合作,是固定货物比例。大顺的商船不会在战时受控于瑞典海军,但作为回报,如果俄国和瑞典爆发了战争,大顺可以调停。”
“主动权既在你们手里,因为你们有市场;但也在我们手里,因为我们货源。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至于国会,我想你们既然能够促成东印度公司成立,也一定有办法促成修改法令。钱……不是问题。如果允许我们的商人参股,公司的事就是他们的事,他们精通行贿。相信我,在大顺的商人很清楚行贿的价值,他们在行贿上绝不吝啬。”
此时能够说出来的条件,必然不是最终的条件,而是可以就地还钱的。
前期的话,可能还需要给瑞典让渡更多的利益,主要是考虑到瑞典在今后的欧洲战争中保持中立,英国荷兰出于对瑞典铜矿铁矿和木焦油的需求,不会劫瑞典的船。
真要是南洋那边打起来,要是挂大顺的旗帜,可能一出马六甲,就被荷兰人给劫了。
这一次既是要借瑞典的壳,也是要借瑞典的人脉和市场。只要能打开这个缺口,就算商人不出钱,刘钰也愿意出一笔行贿的钱的。
况且大顺的商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道理?国会,不就是个衙门吗?
卡姆比尔听到这样的条件,心里也是微微一动,他明白这些条件必然不是最后的条件,这也不是不能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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