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户从军,邻人二十户作保,帮这一户种地、劳役、支付财物等等。
理论上,只有分工不同。
实际上,很快军人就成了有“二十户农奴”的农奴主。
最后搞不下去了,只好由国家代收,逐渐演化成了人头税。朝鲜没钱,自然也不收钱,而是收布,可能布匹承载了货币的功能,也可想象此时的朝鲜生产力是什么水平,居然还能维持这种状态。
问题是,奴隶不用纳税,大族也不用纳这个税。很多良民都主动当奴隶,投效大族。
能收钱的越来越少,三千里江山、近千万人口,折合下来岁入二十万。
乱党起事之后,朝鲜有意改革,朝鲜王李昑就想搞“士绅一体纳粮”,想要不论贵贱,都缴纳这个税。
大宋自有“与士大夫治天下、不与百姓治天下”;朝鲜也有那句很出名的“国家宁失小民之心,不可失士夫之心”。
学完了大宋变法,又学了学崇祯筹钱:李昑说,勋贵大臣、封君王族,何不带头交钱?
结果不问可知,崇祯筹钱是什么结果,李昑筹钱就是什么结果,各个清廉如水,衣着补丁。
大臣们还不算完,见你不是要变革吗?好啊,不就是要钱吗?那王上你的“内帑”、“内司”一并罢了,这不就有钱了吗?还有冗官,合并州县,裁撤冗官,这不也有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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