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各国都派出了使节团前往京城,唯独你们荷兰国,派出的却是东印度公司的特使。”
“天子知道后,极为震怒。原本以为,东印度公司的特使就是荷兰国的特使,但亏得有些他国使节说的清楚,天子方才知晓其中区别,如何不怒?”
他这也算是解释清楚了自己为什么对荷兰这么“苛刻”,真要论起来也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不管是英法还是和大顺有极大利益冲突的俄国,都派了官方使节。
唯独荷兰,弄了个东印度公司的使节就去了。
这件事真要是掰开了、说明白了,在朝堂上肯定是引发相当多的不满的。
虽说大顺已经禁教了,但之前百余年的铺垫,天主教传教士基本垄断着中西交流,荷兰的名声真的是臭到不能再臭了。
再加上诸多前科,真较真的话肯定有人嚷嚷着要断绝对荷贸易。
VOC从法理上说,与其说是个公司,其实更像是一个荷兰的附属国,或者更确切点,是藩镇、节度使。
可以有军队,能自己定税收、能自己开展外交。
如果是东印度公司朝贡大顺,荷兰不但没丢面子,反而面子大涨:这算是和东方那顶最华丽的皇冠平起平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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