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倒是说,当兵吃粮,天经地义。朝廷自不会亏待你们。你们还有什么要求,提出来看看。能办的,自然给你们办。办不成的,那多半是有规矩。”
“至于规矩,你们既能与红毛鬼斗上数年,想来你们是懂守规矩的。无非就是可能规矩和以前不太一样,但既然知道守规矩,学起来也快。”
这话说完,数百归义军的士兵欢声雷动。
巴达维亚周边的土地,可都是好地。只不过那些好地,都是荷兰人的,他们之前可是想都不敢想自己能分到那样的地。
而且一个月居然有二两五钱银子的军饷,这要是能那是发饷,一年三十两银子,养活一家子人可是足够了。
放在老家,一年能收入三十两银子,也得算是个富裕农户了。少说也得有个三四十亩土地,家里养得起牛,老婆孩子过年能扯一身衣裳。
之前在万隆地区,可是没多少军饷可拿的。就算拿了,一时间也花不出去,不过是死中求活而已。
既有军饷拿,而且给的还不少,那当朝廷的兵,不是更好?
被拍肩膀的士兵听眼前这个大官说可以提些要求,他便壮着胆子问道:“我的老娘也不知死活。等过年的时候发了响,我想回老家看看,把老娘接过来。行吗?”
他有些忐忑,不知道对方能否答应。真要是当了兵,只怕过年也得在营中。而且从巴达维亚回老家也不容易,来来回回少说也得个把月。也不知朝廷能不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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