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长回头看了看远处的军官营帐,摸出了烟袋,按上一团烟丝,嘬了两口后递给旁边的伙伴,朝着火堆吐了口唾沫。
“朝廷真要是来了,说不定也要招安咱们呢。咱们就是当兵的,当兵吃粮。吃朝廷的粮,天经地义。又不是吃红毛鬼的粮,我看区别不大。”
“咱们分的地,朝廷也不可能要回去吧。可要是朝廷要把咱们分的地要回去,那就不好说了。”
在那继续夹铅弹的士兵笑道:“不能够。不是说皇帝出的钱,给那些人交的人头税,怕荷兰人杀人,还把他们移民到了锡兰?”
说起这个,伍长骂道:“赛连木,要不是朝廷出这份钱,咱们造就把整个爪哇干下来了。要不然好几万没饭吃的弟兄都来投奔咱们,别说什么井里汶,就是巴城,那不也打的下来?”
“我看朝廷这边的脑子就不好使。既然想干,咋还给红毛鬼钱?”
“但要说起来,咱们倒是不怕。就看咱们的头领们怎么想了。朝廷要是善待他们,还好。可你们又不是没听过水浒,在朝廷里怕难有好下场。”
这几个士兵倒是都点了点头,心想确实如此。当兵吃粮,朝廷若能收编他们,对他们的影响好像还真不大。只要朝廷发饷,干起来也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至少不是和他们打仗的红毛鬼。
他们不懂政治,但至少听过水浒的故事。心想自己的区别或许不大,头领们又怎么想的呢?
很多士兵都已经在这里安了家。虽然来到这里做买卖的、有钱的,一般都是在国内有个家,在这边再找个本地女人,而且大部分时候也瞧不上本地女人。但这些士兵的身份差得远,他们当初当奴工的时候,唯一能接触女人的机会,就是逛窑子。
起义之后,这些士兵多半娶了当地女人。比起从前死后都没有子孙祭一碗饭吃的常态,娶个当地女人也算是好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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