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就像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汉尼拔知道自己不可能、也绝对没有机会和思慕的人在一起,那些加了滤镜的过去的美好碎片,让他将“默默守护”作为一种自己构想出的生命的意义。
原本这种自我幻想出的自我感动的生命意义,不会持续太久,二十来岁这么感动一下自己还行,四十了,多半回首过去暗骂过去的自己一句傻X。
但刘钰从一开始就在引诱他这么想,当初他愿意将在法国军校所学的一切倾囊相授的原因,就是刘钰答应他日后会送他回去,保护他想保护的人。
这是十余年前的话,在大顺京城的漫长生活里,他又一直是个边缘人。
虽有官位、甚至爵位,但他只是个“四夷入朝的象征”,大顺官员们不喜欢他,皇帝对他的信任也几乎没有,能交流的人很少。
这种边缘人的生活,让他时不时会想起刘钰引诱他去自己感动自己、自己赋予自己的生命的意义——活下去,回到彼得堡,去拯救自己思慕的人,像骑士拯救公主的故事一样。
十余年前的接触,刘钰就看出来了,这个浑身黢黑的黑人,是个正统的俄国人:为生命赋予某种意义,为了这个意义承受极多的苦难与折磨,肉体痛楚,精神满足。
越苦,越爽。越苦,越爽。
若为了某个目标、意义,最好是救世或者为全人类、再低点就是为了某个别人,苦到极点,自己死了,无人理解,浑身腐烂被人遗忘,那简直可以封圣了。
汉尼拔其实很自卑,不管是在大顺还是在俄国,他都是外来者,是边缘化的人,是被隐性歧视的。
这种人,特别喜欢通过拯救他人使自己获得升华,通过扮演一种救世主的角色来体会到自己的价值,这是无法消除自卑感的人常常会陷入的优越情结的一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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