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这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大顺体制的特殊性。
虽然说地方官和当地士绅有联系,而且是圈内人。但因为对上负责的制度,只要上面有话,下面就好说。官员就不会管什么所谓交情了,毕竟不是封建主,而是流官,干几年走了,谁特么认得谁啊?
自己想把这件事粗暴解决,直接找上级官员就行。上级官员一句话,下面就压住了。
不过,真要论起来,这事本质上就是大顺的资产阶级和大顺的地主阶级的第一次交锋。
这钱,该谁出?
论理,应该是谁雇人,谁来出这笔钱。既是新兴阶层雇人去南洋搞开发,提前把债给结算了,也不是不能让人干活还债。
这是一种理。
还有一种理,则是欠的这些钱根本就不合理。粮食是你种的吗?麦子是你割的吗?你都不劳动,凭啥无偿占有劳动果实?直接不用还、烧了借据,了事。
但这个理,这时候刘钰肯定不敢说。
既不敢说,那就得按照现有的理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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