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及城市周边的华人,是国人。
本地土著,是野人。
只不过,不能井,而是均。
税收上去给政府,政府再发下来给这些“士”做俸禄,保证他们脱产。
国人是统治的基本盘,随时可以武装起来编入军队,而且也有大量的家庭从军,获得减免赋税的特权。
士,取代原本当地人的贵族、教士、地主等,对“野人”进行管辖,主要是收税、处置纠纷、劝农教耕。
诡异的是,这种模式出奇的好。
不但万丹地区的税收,足以保证多出来的这些“士”小吏的俸禄开支,而且征税效率远高于内地。
百姓也颇为拥戴。
连做买卖的小商人也非常开心,因为土改后的万丹地区的货物销售量,远高于其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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