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税一的奇葩政策,士绅免杂役、地方免摊派的脑淤血政策,土地的年收益又是多少?
前几年,极端条件下的松江府上海县,土地价格是2.4两白银一亩,地租是6钱白银一年,收益率40%。
一度出现了“主不如佃”的风潮,自耕农主动卖地去当佃户,逃避杂役和地方摊派。
不说极端条件下的当年的上海县,只说这几年大顺下南洋政策的苏北。
刨除地租之外,还有别的收益。
就近放贷是不是收益?
睡佃农的媳妇、女儿,免费,是不是收益?去窑街,还得花钱呢。
农闲时候,让佃农服劳役,修田埂、坝台、房屋、围墙,是不是收益?
要避主人的姓、名。要给主人的爹、甚至打死狗也得给狗守灵哭丧,上份子钱,是不是收益?
饿到要吃大户,三十多人直接被活埋,扣个“所谋不轨”的帽子,要不是被皇帝知道都没有任何惩罚,是不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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