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减税不提,后面盐引钱先给一半、等卖完盐再给另一半,这事看似正常,实则是什么?
实则就是利息。
大顺的利息什么样,皇帝一清二楚,国债都没法借的高利息。
这就类似于什么?类似于朝廷问盐商要了100的报效,但实际上盐商得的好处是150,只不过这150的好处是慢慢给的,而那100报效则是一次性付的。
虽说是君主专制,但也不能说想杀谁就杀谁、想抄谁的家就抄谁的家。
自前朝开始实行盐纲法,各大盐商根深蒂固,与朝廷的博弈也有一定的本钱——朝廷可以对单个人说,不想干,滚,换个人来干,但不敢彻底把整个阶层的人都得罪了。
皇帝这边得给好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朝廷又不给地方钱,就算给,给的那点钱,按松江府府尹的说法,连办个慈幼堂都不够。
这就需要盐商在地方上报效。
除了在地方上报效,换取好处之外,还有给地方官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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