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是大家都这么干,那就没啥问题了。
而且这种事,也不是自己能办的。
刘钰让乡绅们承包,但一家乡绅能承包的力量有限,是以都是几家团在一起,选出一位总负责人。
比如有举人身份、或是家里老辈是当过官的致仕回乡的。
总之,就是总负责人,下辖七八个、十来个乡绅,大家合力一起承包一段,按照各自出的人头,将来算钱。
其实不少人此时都有些埋怨,要不是刘钰这几年搞南洋开发,从苏北这边运人下南洋,这一次挣得更多。人头多,将来分的钱就多。
如今欠下债的今年该下南洋的人,都被弄到了基础关键地干活去了。或是过河的交叉道、或是入海口、或是防潮堤等关键处。
这些人如今就不归这些乡绅管了,人头钱自然也拿不到了。
至于修淮河本身,各路乡绅心里也不好说支持,或者不支持。
这是个很复杂的情况,不能简单的水利就是好能概括的。
不修淮河,经常受灾,便有蠲免。蠲免的主要受益者……如今是按亩征税,人头税废掉了,那蠲免的主要受益者当然也是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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