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价格,承包给商人。
然后,朝廷出台一些鼓励性的政策,比如台湾、南洋新垦地,十年免税等等——反正这些地方原本也没有税。
由此,以政策性引导,让这些豪商去南洋、台湾去办稻米种植园。
而兴办稻米种植园,又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因为运河被废导致的运河两岸经济下滑、以及后续的经济下滑导致的贫苦农民,外加水灾等年年都有的灾荒,就可以让大量的需要朝廷赈济的人口,下南洋。
在稻米种植园当苦力、奴工。
一来大顺的人力便宜,也就与荷兰人用的泰米尔奴隶差不多。
二来,大顺的这些人,多半本来也会种田。
反正肯定是比荷兰人在爪哇推行种靛草要强,当地人根本不知道咋种。
这样一来,原本每年要给百姓带来大量负担的漕运,便可承担三项责任。
其一:保证漕米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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