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东印度公司,从一开始,就是一家有限责任制公司。
这是一个创举,使得董事会成员并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私人义务和责任。
伴随着大顺使节团的到来,东印度公司放出风声,说这些事可以和中国人通过谈判解决。
再加上阿姆斯特丹市的暴力机关,以行政手段压制挤兑,总算堪堪稳住了外面疯狂的投资者和追债的。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
如果只是投资者,荷兰的整个金融市场不可能发生这么大的海啸。
东印度公司的股本这些年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动,基本上稳定在大约800万两白银的原始股本,并没有增发募股。
原始股本和公司市值,并没有直接关系。东印度公司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每到缺钱的时候,不是募股,也不发行新股。
而是靠发行债券。
债券一方没有股权,那些债券也不是股票,只是东印度公司正常借的钱,到时候还给本金加利息。但是和股息分红,是毫无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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