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暂时来看,这信誉还能凑合用。
加上这些年在如威海、松江等地培养出的参股商业氛围,用来短期过渡是绝无问题的。
而且,只要信誉还没丢,其实大多数人就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小股东差不多:只要能按时分红,谁管到底应该是十七人绅士团,还是七八十人的大董事会?谁管到底该一年公开一次账目,还是十年公开一次账目?
很多东西,是斗争得来的。而斗争的前提,肯定是出过事。
否则若是VOC保证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率,只要能保证,再过一百年,也没人真的去质问董事会为什么就十七个人。
日后待过渡期过了,就可以学习一下19世纪开始英国对东印度公司的控制方式。
将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分开,参股者大股东只负责经济活动。
当然,前提是路都已经铺好了,该处理的问题基本处理完了,只要按部就班搞一些纯粹商业活动的方向上。比如建个货栈、比如在某地种咖啡、造几艘商船、今年的货该装什么之类的。
而朝廷任命的总管,主管政治、军事、外交等活动。
但南洋以及对欧洲的贸易,又绝对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其中的主流还是战争、外交、和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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