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新股还是发债券这一点上,十七人董事会的决策,实际上是符合“先上车”的股东的群体利益的。
谁要是当初先上了车,是那800万两白银原始股的一部分,谁也不想增发新股。
于是现在问题就出来了。
大顺下南洋了。
800万两的原始股,直接兑付,真不是兑付不起。
但是,12倍的债券呢?
这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这才是牵着王八吊着鳖的存在。
杠杆太大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钰说,就算是荷兰人提前知道大顺要下南洋的消息,也无计可施的原因。
非要发债券,不增新股,怎么能在南洋扩军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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