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阜宁县令也是个聪明的,知道要做成死案,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自己来做个见证,日后面上也好过得去,给天下乡绅一个交代。
主持淮河工程技术负责的廖寒辉,则想的更直接。
朝廷修淮河,固然是为了减轻安徽的水患,减轻洪泽湖溃堤的风险,但这些都是看不到直接收益的。
前前后后可能要花几千万改善淮南,就为了这些乡绅?
以后既要垦荒,又要增税,慢慢把修淮河的钱赚回来才是。加上日后还要修海堤、修灌溉区,要全是像现在这样修淮河的方式,朝廷可修不起。
非得把百姓组织起来,也非得叫百姓来服这劳役才行,那能咋办?自然是均了田,叫百姓手里有田,方有能力服劳役,而不至于造成民变。
这事倒是简单了,若是把这些乡绅处决,土地均给百姓,百姓需要还朝廷的地钱,那不正好去修河堤、修海堤,抵账?
朝廷一分钱不出,百姓还干的起劲儿。
二期工程的灌溉渠、三期工程的新防潮堤,朝廷便基本不用花钱了呢。
而且日后丈量土地、垦荒收税。这修淮河的钱,若能有灌田300万亩,不说收回本,每年给荷兰贷款的利息是绰绰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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