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制与后世乡村户籍制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通过意见领袖(但两者有本质分别。意见领袖是传播学中的一个概念,此不解释)规范地方基层的权力结构,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里甲制算不上明朝独创,早在公元前,管仲在他的《管子·立政》中就详细介绍了一种“里甲制”的管理模式。
其主要内容为,每五家编为一伍,设一伍长,五伍为里,设一里长,然后逐级增加户数,并设立相应管理者。
如此一来,从穷乡僻壤直到中央皇帝,都形成了一张巨大的管理网,一切都在管理控制之中。
这样的里甲制,不但可以用于日常的治安管理,还可以用于收取税金的系统。一旦到了战争年代,甚至可以成为征集军队的体系。
现代社会的户籍制,从本质上说与这一体系没有多大不同。
朱元璋在全国推行的里甲制,尽管是自上而下赋予地方社会的、统一的行政性组织,但在当时却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它可以容纳基于地缘、血缘而形成的各种关系和组织。
一方面,由于里甲的首要任务是提供朝廷所需徭役,编排时必须考虑各里之间人丁事产的均衡问题,因而对富室大户聚居的较大自然村的分割是不可避免的;
而另一方面,朝廷又试图保持既存的地缘和血缘关系的相对完整性,因而强调“凡编排里长,务不出本都”,在推行粮长制的地区同样以“都”为基础划分粮长管区。
可以说,朱元璋的目的并不是抛弃或打碎原有的社会组织原则和秩序,而是试图在现存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形成人口居住、土地占有和赋役责任高度结合的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控制的一元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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