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唐宋以来便有朝廷在此设立市舶司,作为管理广州对外贸易的海关机构,大明嘉靖朝时,便已经诞生了三十六行商,万历初年,朝廷首次改变了以官治理广州的传统,而以当时较为盛行的三十六个行业--三十六行,来共同管理广州。
这种以商来管的模式差不多跟民间的外贸经委一个意思,他不光只是一个简单的贸易公司,而是要负责招商,管理,操纵等各种事情,几乎大权在握。
三十六行商在广州的商贸权利极大,他们一边管控着商品的进出口,一边又跟广州府的官员积极配合,每任广州知府和三司衙门的高管们在离开的时候都是盆满钵满。
三十六行到了清朝就演变成了注明的十三行商,也就是伍秉鉴他那个时代的前身,他们每年夏冬两季都会定期在广州召开广交会。
三十六行商在明末时几乎掌控了整个大明朝南部对外贸易的窗口。
每年的交易金额多达成百上千万两的白银。
这么大的交易额,其中的利益可想而知,可惜朝廷不重视商业,对广州的关税几乎是一窍不通。
莫谦攻占广东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接管广州的码头和港口,然后就是收税。
如此粗暴的做法,非常明显的动了广州三十六行商们的利益。
这些人可不管是谁来广州当政,在他们心里,他们觉得只要是当官的,就没有不贪污的。
但是奈何这次三十六行商们却遭遇了广州滑铁卢,数十万两的白银甩出去,广州海关的官员居然没有一个人敢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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