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暂时不提。
到了袁宗第放学回到家中,只见袁世卿坐在桌厅里的桌子上,桌子上摆放着一碟子花生米,一碟蚕豆,还有盘姜汁松花蛋,一盘冷切猪耳朵。
袁世卿自斟自饮,已经喝得满脸红光。
“阿爹,好雅兴!”
看着袁世卿喝酒,袁宗第也不客气,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直接仰口喝进肚子里。
袁宗第也喜欢喝酒,只是普通的米酒、黄酒还有各种果酒,他并不喜欢,他反而喜欢这种清澈如水,甘烈如火的全记二锅头。
全家庄镇虽然粮食很多,但是,全旭依旧也从江南购买米粮,当然他会把玉米、红薯、土豆卖出去,一来一回反而赚了不少钱。
粮食根本就吃不完,一部分酿酒,这个小酒厂,产量不是很高,一年四五百吨的样子,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大酒厂了。
全记的二锅头,已经慢慢打开了一部分口碑,当然,北方人喜欢喝,南方人可不喜欢喝,主要是卖给北方,或者经大同方向,卖给草原上。
这种酒可算是奢侈品,卖到草原上一坛五斤高达十两银子,一般人可喝不起,不过,在全家庄镇,一坛五斤装的二锅头只卖八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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