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崇祯五年,明军终于在广宁洗雪了破口之耻,一战歼敌超过五万,举国振奋,他也激动得一连写了好几首诗。
得知朝廷要举行阅兵大典,耀威献捷后,他和很多同乡一起赶了上百里路跑到京城来参观。阅兵大典上,辽东新军、天雄军那庞大的阵容,那排山倒海的气势让他为之震撼,热血沸腾。
等到天雄军移镇九边,连战连捷,打得蒙古人毫无还手之力,辽东新军收复台湾,远征吕宋,拓地千里后,他再也按捺不住了,把笔一扔,叫:“大丈夫当如此!”
他已经厌倦了空泛枯燥的诗书文章,他要投笔从戎,与千千万万热血男儿一起横绝塞外,扬威绝域,开疆辟土!
他远大的志向换来的是父亲的一记耳光。没办法,文贵武贱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新军异军突起连战连捷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将这一观念扭转过来,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当兵是最没前途的,只有破产的农民、囚犯才会选择去当兵。
阎应元无精打采的参加了去年的文会,结果会上阎应元看到很多读书人大骂全旭,他气不过就争辩了几句,结果被群起而攻之。
彼其娘之,这不能忍。
阎应元骂不过就动手,几乎和茅元仪一样,别看他考试不行,却文武双全,揍那些书生,还是轻而易举,不过,却也得罪了众读书人,等于说,他背叛了阶级,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无奈之下,他就到华亭县这边来,当上了一个小小的…巡检,从九品官,在后世连股级都不算,只算科员。
“袁将军,你说我能参加辽东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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