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青青的建议,由秦泽浩和王越两名班主任草拟了一份协议。
柳青青便在上面签了字。
谷母说:“怎么能让小柳老师签啊?谷铮,应该你签才对。”
但是柳青青道,“你们不用管了,这件事我处理就行。”
倒并不是柳青青要事情,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谷小墨着想。
法律是一种很无情的东西,就比如说一好心人在马路上扶了一摔倒的老太,把她送到医院,那属于道德高尚。但是送医院之后又帮老太垫付了医药费,法官就会认为好心人有撞人的嫌疑,出于愧疚才会这么做。
这就是路人做好事没得好报的缘由。
路人可以在旁人见证的情况下送摔倒老太上医院,但绝对不能垫付医药费,反正一旦病人到了医院,医院就有责任救治老太;毕竟医院作为一个机构,背锅的责任肯定比个人能力要强。
所以此时此刻,柳青青绝对不让谷父或者谷母来签这个字,一旦谷父谷母签了这个字,就证明他们做贼心虚。
就算到时候证明了陈莹并没有怀孕,却不能证明谷小墨以前跟陈莹没有交往过,谷小墨一辈子背着这个锅,柳青青的努力就白费了!
而柳青青与谷小墨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她签这个字,最后一耍赖,谷小墨就能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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