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李云龙大笑了两声,朗声道:“讲两句也成,只是老孔刚才说的不错,咱老李啊没文化,就是个大老粗,扁担倒了都他娘不知道是个一字,要说那些好听的漂亮话,老子是不会讲的。”
“就一句话,我李云龙不喜欢绵羊,为什么?因为绵羊太懦弱,遇到强敌,明明有反抗的力量,有两根锋利的能够把对手杀死的羊角,可就是不敢反抗,所以导致了它们的灭亡。”
“那么我喜欢什么呢?我喜欢狼,狼这种东西,又狠又狡猾,而且狼是群居的,老虎见了都得让三分,你想要对付一头狼,那就得做好和一群狼拼命的准备。”
“所以我李云龙要的队伍,从来不是懦弱的绵羊队伍,而是凶狠的群狼,狭路相逢勇者胜,咱们要具有亮剑精神,即使明知不敌,也要和凶残的饿狼一样,从对手的身上给老子撕下一块肉来!”
经典的话语再现,就连一旁的孔捷都感受到了这番话与之中的渲染力,他带头鼓掌,很快,院子里掌声如雷鸣般响起。
这时,坐在干部队伍排头的一营长王雷虎忍不住问了:“李副团长,那您觉得我们独立团是绵羊队伍呢?还是群狼队伍?”
话语落下,整个小院突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在了李云龙的身上,就连孔捷也不例外,他倒是想看看这老李是怎么回答的。
老实说,这要是苍云岭战役之前,李云龙会觉得孔捷的队伍虽不说是绵羊,也绝对比不上饿狼,处在中间吧,算是比较勇猛的猎犬。
可现在不一样了。
李云龙断然道:“很明显,咱们独立团就是一群饿狼,而且在你们这群狼身上体现出来的狡猾,甚至胜过了你们的凶狠,为什么呢?因为受到你们的领头狼的影响,你们的领头狼是谁呢?就是老孔这小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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