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一圈人跟着起哄。
普森这个人不喜欢赌牌,因为这东西单靠运气赢不了,还有可能倾家荡产,他更加喜欢和别人赌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至于为什么在赌桌上放上刀,那完全是因为他对骑兵朋友军刀的热爱,他想给赢过来。
虽然说是朋友,这两个人完全不熟悉,属于点头之交罢了。
某个身材特别魁梧的男人将两大瓶蒸馏酒放在椅子上,又掏出两柄匕首出来。
“朋友,一瓶酒下去。”普森把玩着匕首说着规则,“然后拿他来扎十次指缝,速度要快,谁赢了,刀归谁。”
一圈看客美滋滋的,目光全都看向了那个骑兵军官。
骑兵军官咽了口唾沫,一瓶蒸馏酒下去,人肯定晕了,再扎指缝是很容易受伤的,这玩意儿是酒,不是水。
但是,他碍于面子硬着头皮点头。
普森阴沉沉地微笑,大有调侃的意思“既然如此,我先来!”
随后,他启开酒塞,扬起脖子猛灌,喉咙一动一动的,瓶子中的液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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