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的心动,又觉得心疼,把那缕魂魄小心翼翼戴回北离手腕上,一缕保存至今的金丝是这个生道神仙的坚持。
“我本就是荷叶,你见过哪一株荷叶是又粗又胖的?”北离对于自己的本体认识清醒,立马反驳,它可是一株亭亭净植的荷叶,又不是寻常山头粗笨的大白萝卜。
“对对对。”祺凰被北离逗笑了,“我们北离,本体也是灵动清翠的,人也是极有风骨的,对了,你把这些血珠融在何处了?往后不会影响你运灵修炼吧?”
“这儿。”北离摊开掌心,五指修长,他动动指头,“都在这里了,这里没有大穴,又是经脉之余,如非必要我不会催动,它们也不会对我有所影响。”左手似乎看着要比适才稍稍多些血色。
祺凰握上那双手,轻轻抚弄他的指尖,好奇道:“那我呢,你把我的那滴血藏在哪一指上了?”
“你猜猜看。”北离把手指缩回来,“你自己的血滴自己没有察觉到?”
祺凰察觉不到,看他无名指修长,骨节分明但是又不突兀生硬,于是勾住这一指道:“这一根?”
“不对,”北离笑的眉眼弯弯的看着他,“你跟他们怎么一样?那一滴血,我同业火一起纳在腹腔最柔软之处好生藏着呢。”
话毕,又补充一句:“你要待我好,我就把它当作宝贝养在体内,你要再欺负我,我就催发它,压住你的灵力然后打你一顿。”他故意装凶威胁人。
祺凰觉得北离哪里是荷叶,又哪里是神仙,分明就是他早些年在人间见着的猫儿,才出生的那种猫儿,自己的毛还没有舔顺,软蓬蓬的,确要“喵呜喵呜”的吓唬人,学着老猫的样子伸爪子闹人,结果迎面看见的却是粉红的肉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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