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赶紧签子吧!再拖下去,你老婆可能就没命了。”
“哥们,快签字,拖得越久,你老婆越危险。”
“md,看的真着急,嫁人坚决不能嫁妈宝男。”
男子一脸着急,掏出手机拨打电话,直到一分钟过去,电话依旧没有接通。
抬起头,男子带着哭腔,“我妈没接电话,签子的事情都是她负责的,我,我做不了主,不能签啊!医生,求你,求你再等等,再等等好不好。”
廖勇对于男子也是没有办法,长叹一口气,把手中的病例夹重重合上。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实行医疗措施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如果术前未签责任书,属于医疗流程严重违规;而在这项程序之外,其他流程或操作违规,医生及医院该担责还是要担责。换句话说,患者及家属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医生没有实际利益,但没有签字直接进行后续操作属于医生违法。
先救人,如果事后找不到患者家属,或是家属不愿或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可能需要医生买单。
手术不成功,患者或家属可能会心生抱怨而把医生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
虽说法律上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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