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不,呜啊……”叶知意又疼又痒,下意识的挣扎了起来,然而金发雌虫几乎只用一只手就能制住他的全部动作,而他踢在对方身上那好几脚,都仿佛踢到了一块铁板一样,不仅没有起到将对方踢开的效果,反倒踢的他脚趾通红。
“别乱动……”艾德莱斯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替一意挣扎的小雄子揉了揉被踢红了的脚尖儿。
艾德莱斯不由的想起了先前在洛梧安的光脑上无意间看到的对方的发言,关于帝国明珠究竟配不配的问题。
艾德莱斯当时对洛梧安无感,对那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帝国明珠同样无感,便什么想法也没有,只当做没看见就是了。
然而此刻,他一边给娇气又金贵的小雄子揉着脚,一边忍不住在心头回答了他当初看到的那个发言。
怎么不配呢?
他的小雄虫就是帝国明珠,没有人比他的小雄子更适合帝国明珠这个称号了。
一颗闪闪发光,让人找不到任何瑕疵的明珠。
而他现在拥有了得到这颗明珠的机会……
将明珠私有,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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