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松江府、应天府、浙江、湖广、江苏、凤阳等地查获的一批拆股认筹的庄家案件。
费亦应因为把海船拆股认筹,搞得风生水起,最终被魏国公徐承宗放弃。
而后,将商舶拆股认筹,就列入了朝廷的打击目标。
如果说拆股认筹是将出海远洋的风险,平均均摊到了每一个认筹的股东身上。
那么按理来说,出海远洋的利益,是不是也该均摊到每个认筹的股东身上?
这么简单的逻辑,不出意外的出了意外。
因为大多数的拆股认筹的商舶,在海上转一圈回到大明之后,不仅不赚钱,还赔钱了…
一本万利的海贸事,船全须全尾的回到了大明,船舱里是堆积如山一样的白银、香料、粮食。
可就是赔了!
问题就出在了账目二字上,他们故意做高了成本,降低了盈利,出海转一圈,压根不给认筹的小商小贩们分哪怕一厘一毫的红利。
风险你来担,利润我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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