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吴正光不知道他做的什么生意,但是吴正光敏锐的感知到,姓郑的在外面肯定没干什么正经事。屠夫胆子大,就算不敢杀人,坑蒙拐骗这些事儿他肯定没少干。
吴正光以前就认识郑耀国,这次趁着郑耀国回来过年,请他吃了两次饭。郑耀国这个人有个毛病,爱喝酒,酒量还不行,喝多了就喜欢吹牛,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还有他在外面做的那些事,全都和吴正光说了。
原来这个姓郑的,不知道怎么和一伙人販子勾搭上了,这几年在外面专门干拐卖肉票的生意。缺德事他干得多了,良心什么的早就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要挣钱,来钱快,他什么都敢干!
吴正光听得两眼冒光,他也想过这种肥得流油的日子,像他这样的人,根本没有所谓的道德底线,
心里一合计,要入伙总得交个投名状吧?
安子溪就是最好的投名状。那小娘们长得细皮嫩肉的,还是个有文化的高中生,转手一卖肯定能挣不少钱。这样一来自己既有了挣钱的门路,又报了仇,正是一箭双雕的好计谋。
吴泼皮和姓郑的一合计,这事儿靠谱。两人当天夜里就闯进了院,想把安子溪直接敲晕带走。
结果安子溪去镇上没回来,两人扑了一个空,屋里根本没有人。借着酒劲,两人干脆来个大破坏,把能砸的都砸了,能偷的都偷了,反正她是个孤女,谁能替她做主,又有谁知道这事儿是他们干的!
让两人觉得意外的是,他们一分钱都没摸到!事后郑耀国和吴正辉研究了一下,保不齐那丫头把所有的钱都带在了身上!
安子溪刚从镇上回来,吴正光那边就收到消息了,知道她拎着肉和茶叶去了李久山家里后,暗叫一声不好,立刻借了自行车去了吴耀国家里,把事情和他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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