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卖出去1万块钱的货和卖出去1000块钱的货,拿的工资是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上到经理,下到采购部的负责人,都会想方设法的捞钱。
怎么样才能搞到钱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产品的供应商达成协议,吃回扣。
本来市场价是五千块钱的彩电,经理和采购人员会串通好,给上面报这台彩电的采购价是5500块钱。
多了500块钱,一般人不会发现有什么问题。
经理和采购人员就可以按比例分配这500块钱。
但是当商品放在市面上之后,反映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或许就比实际价格要多1000块钱。
而果美的产品就是要比百货商城便宜这1000块钱。
消费者都是用脚投票的,选择在哪购买显而易见。
还有就是传统的百货商城的采购对象都是固定的,而这些固定的采购对象的产品,显然已经固化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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