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便在双屿岛上呆了六天,方小六与梁小妞都已经疯够了,吵着要回去。
田狗儿今日组织了一场阅兵仪式,想向十一哥显呗一下第一舰队的训练成果。
第一舰队的军服与天赐军陆军并不相同,因为总是在海上,所以选的是耐磨好洗的料子。最难办的是鞋子。无论是布鞋还是皮鞋,遇了海水都会渗入,脚上就会变得沉甸甸的,脚被湿布裹得久了必然会出问题。
李宝的解决办法是光脚,因为光脚在板甲上站得久了,五个脚趾就会自然分开,便会站得更稳,缺点是太阳太毒的话甲板会烫脚,要不停给甲板降温才行。
在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也只好让海军士卒的脚吃些亏了。
田狗儿选了三十条战船在海上一字排开,等到十一哥站到“旗舰”上,穿着整齐军装的第一舰队士卒,站在破破烂烂的海船上集体宣誓,忠于天赐盟,忠于盟主十一哥,忠于天赐盟百姓。
任何人看到这阵势都会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能加入海军,成为军中一员。
从前世一名不闻的病秧子,到穿越后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的贼二代,一点点拥有了如今的成就,田十一的心里自然也有些骄傲。
他不是圣人,况且就算是圣人也会有自满的情绪。但田十一却仍在心中提醒着自己:“前路还长,这世道不比前世,想要活下去就要不停向前争命,否则只能成为历史的一捧泡沫。不能骄傲,不能停……”
十一哥正心中满意,梁红玉却悄悄来到田十一身后,小声问道:“你是想要做大宋的皇帝吗?”
整个第一舰队的士卒都在注视着这里,这时肯定是不能回头的。田十一抬手指着自己的舰队说道:“有了他们,天赐盟就可以争霸海外,做劳什子的皇帝?大海远比你想象的更加辽阔,更加富有,世界也远比你知道的要大许多。我对那把椅子没什么兴趣,只希望我的家人,还有这些一心一意跟着我的人,活得好一些,久一些。”
梁红玉低头沉思,觉得田十一这人似乎像迷一样难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