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仆是不收的,但田十一却决定将她带在身边。一来是看着养眼,二来艾玛居然从小就学习宋人的文章,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此时的田十一很需要一个会写字的助手,因为许多繁体字虽是勉强认得,写出来却总是出错。
最最重要一点,艾玛会削鹅毛笔。只要带着艾玛,田十一就可以摆脱毛笔的折磨了。
这些西方人原本生活在杭州城里,生活还是过得去的,艾玛这才有机会学习读书。后来被迫搬出城外,这才失去生活来源。
因为高知府不许番人在城里过夜,如果在城里做工的话,老早就要出城回家,试问又有谁会雇佣总是早退的番人呢?
讨论学术问题总是很耗费时间的,从乱石坡回来后和李骑士说了数个时辰的造船构想,此时再想进城已经有些晚了,田十一无奈只好带着众人在牛家村休息一晚。
最好的房间自然要留给贵客,可惜依然很破,正是李芬利之父的屋子。
田十一借着昏暗的灯光写着“练兵实纪”,完全用简体字书写,到是不用担心被艾玛看懂,只是过后还要再誊写成宋朝文字有些麻烦。
羽毛笔磨得有些秃了,不是很好用,但鹅毛这东西牛家村买不起,所以只能明日回城后再让艾玛削支新的。
鹅毛笔用久了笔尖容易变形,所以想要经常用的话,离不开手艺精良的老师傅。
艾玛不是老师傅,但李芬利之父说她的手艺很好,只好姑且用她了。谁让其余会削笔的师傅都已经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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