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完颜余余能成为金军大将,脑子肯定有一定转速的。就算赶不上10核的CPU,但和古老的286想必差不了太多,他很快便想到了主意。
一大片金军的口粮被驱赶出军营,在牧人的鞭子之下,对着天赐军的阵地摆好了阵形。
米袋子不会自己走路,人家金军的口粮是牲畜。不仅有羊,还有牛,其间夹杂着驮马和受伤无用的战马。
脑子里装了老版CPU的余余想得很全面,所有的牲口都被蒙上了眼睛,尾巴上涂了火油,然后便被摆好了方向,点燃了各种各样长短不一的尾巴。
吃痛的牛马骡羊嘶鸣着冲向天赐军的阵地,金军士卒便手挽弓箭紧紧跟在后面,准备让天赐军尝尝金军“夺命追魂箭”的厉害。
完颜余余抬手遮着阳光,皱眉看着前方。每当有某羊某马被炸飞,余余都会叫声好,就好像被炸那一下子就能自动变成羊肉串一样。
每当有金军士卒被炸飞,余余则会恨铁不成钢般咬牙骂一句蠢货,恨不得让冲锋的士卒脚上长出金属探测仪来,每一步都能避开那些个挨千刀的地雷。
很快余余便惊喜地发现,地雷的密度并不高,有的羊距离天赐军的阵地已经接近一箭之地了。
若只是这般密度的地雷,拼了心痛直接派出骑兵冲锋也是可行的啊。
他哪里知道,这片地雷可是被完颜荒的骑兵踩过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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