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骄傲,刘光世与生俱来,但那却是他的出身带给他的,以前的他常常沉醉于此。
自从在军校之中受过诸多精神洗礼之后,刘光世这才明白,世上还有一种比出身更令人骄傲的东西,那就是一个群体一个集体共同的骄傲,志同道合的骄傲。
刘光世最终选择留在天赐军,正是因为骄傲,却不完全是因为骄傲。更多的,是害怕失去那份骄傲。
回到西军固然可以因为出身而骄傲,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因为身处一个集体的自卑感。如此一来,一直对骄傲的感觉如痴如醉的刘衙内,终于选择成为一名真正的天赐军,也就理所当然了。
骄傲的刘光世要带着三百骄傲的天赐军,去偷袭一万伪齐军的营寨,李清照见了却一点也不担忧,反到带了一坛子酒笑盈盈来为战士们壮行。
天赐军的纪律最是严明,出战前以酒壮行这种流行于大宋时代的普通做法,却是被天赐军所禁止的。
笑吟吟的李清照第一次见到了刘光世的冷脸,一时间心理上有些接受不了,随即有些恼火。
妇人嘛,无论多大年纪的女人,都会有小孩子感性的一面。
感性的李清照毕竟不是普通的妇人,心中不快也没有显露出来,而是以汉家礼为三百天赐军战士壮行。本还想随口吟诗一首的,但刘光世却没给她机会,直接下达了出击的军令。
出发是傍晚,到了山下天色便已经全黑了。
树林并不如何茂密,天赐军行动迅速而整齐。突然,前方似有人影闪动,三百天赐军立即随着口令结成严整的防御型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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