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李清照的心越来越烦乱,他越来越发觉天赐军的不同,还有天赐军的大逆不道。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的军队,是会发自内心帮助每一个平民百姓的军队。可是,就是这样一支对大宋百姓倍加关受的军队,为何偏偏眼中无皇权,行止无礼法呢?
说天赐军没有礼法并不是不讲文明没有礼貌,而是被士大夫们所遵崇的礼法和圣人之言,在天赐军中却是连狗屁都不如。
天赐军有自己的条例、军规,严苛到不近人情。但那些剃光了头发的士卒却毫无怨言,每一名士卒提到盟主,立即就会发自内心去爱戴。
那是爱戴,与大宋子民对皇帝的敬畏不同。那是真心实意发自内心的去爱,把田十一当成自己最亲最亲之人的那种感觉。
李清照觉得自己的脑子都快变成天赐军的火药弹了,就快要炸掉了。田十一到底对这些人用了什么妖法,才能让如许多人都被迷了心智?
一偏头,李清照看到一名青年。那青年面目清秀,但左脸上却带了条狰狞刀疤。
青年左手抓了个酒壶,右手却抓着一整只鸡,大咧咧坐在马槽子上,一口酒一口肉吃得满嘴油腻。
那马槽本是为战马盛水的,李清照昨晚刚刚刷洗过。一见这青年不仅坐在自己的劳动成果上,竟还抬了只脚踩在上面,立即气不打一处来。
“都去杀金人了,你怎么不去?”李清照盯着燕青踩着战马水槽的大脚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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