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这件事情闹起来,肯定又有人说里正衙前的役太重,想办法废了这差役。雇役法也不是王安石凭空想出来的,实际上在他之前就有许多人讨论提出过,便就是被这些事情闹的。
说起来这种差役并不合理,摊在头上几乎就是个向官府扔钱的无底洞,碰上个刻薄的官员闹得倾家荡产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取消了必须要有相应更完善的政策配套出来,不能一废了之,雇役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这个年代宋朝的税赋实际上是累进制的,不过不像徐平前世是按收入累进,而是按照资产累进。资产越多的人交的税承担得赋役越重,这一点有其先进合理性,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加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也有利于减小大的社会动荡。虽然这种小的风波不断,但哄动天下的乱子也不容易闹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徐平是认可这种累进税制,只是一些细节需要改变。
至于牵扯在里面的王沿,徐平倒不放在心上,说来说去就是他倒霉罢了。到了穷乡僻壤还讲究什么吃喝,好坏凑合过去就算了。认真说起来也不能说王沿过分,不管是哪朝哪代,王沿这种大官到了乡下,喝点酒吃点肉并不算是多过分的要求。
这就是为什么要求官员从基层做起,只有经历过了底下的艰难,才会有做官的经验。这经验不是知道什么事情要怎么做,有什么前例可循,那不过是老吏罢了。真正的经验是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每下一道命令,做一件事会产生什么后果,在什么时候应该小心谨慎,什么时候可以随意一些,尽最大努力避开这些官场上的地雷。
这一带都是不怎么富裕的小县,平时承担的劳役又重,地方物资贫乏,就是乡村里的大户,认真说起来还比不上江南两浙一带的中产之家。你一讲究吃喝,哪怕就是要吃两只鸡,到了富户家里也是了不得的财产,不定惹出什么事来。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出来,从一到河阴县,徐平一直严格自律,就是自己要吃点什么东西,也一再交待一定要用实钱去买,绝不能从地方上巧取豪夺。当日鲁芳带人去买两只孟州猪,便就是因为徐平要求得严,一定要公平买卖花钱买回来才行。
换一个地方,徐平也未必就会这样,到了两浙,地方清汤寡水地招待他也不会愿意。因为那里是富裕地方,随便乡下大户都酒肉不缺,招待自己差了就是瞧不起自己。
但这一带不行,像王沿这样,稍微讲究一点,就把自己陷进了人命官司里。
这条人命虽然是家务纠纷,却是因为给王沿准备酒食而起,他脱不了干系。人命关天,有人突然横死地方上不敢隐瞒,必须立即报官。到了县里,张大有也不敢把事情压下来,一样要报到京西路的转运使司和提刑司,要报到朝廷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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