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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3章 解散佛社 (3 / 3)

作者:安化军 最后更新:2021/12/9 3:37:06
        “商量,只是商量,监社使并不干涉会社事务。”蔡挺面带微笑,“依着朝廷律法,天下会社,有几样是不能够做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涉教。”

        韩社长一愣:“官人的意思,是说我们这社,朝廷律法不得开么?”

        蔡挺点头:“不错,依着朝廷律法就是如此。——社长莫急,我来不是要让你们把社散了,而是商量。到底该如何做,又能让你们做下去,还不违朝廷律法。”

        韩社长一头雾水,会社不许涉教,沙州一大半的社都要解散。当然现在有西平王,大家供佛有了方向,佛社解散倒也没有什么。但是许多寺庙,是由佛社供养的,没有佛社了以后如何生存?毁寺灭佛,朝廷是要损大功德的。

        功德虚无飘渺,徐平及一众宰执,是不信真有西天佛国的。但是换一种说法,功德代表的就是人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佛国毁寺灭佛,是要大失人心的。

        真宗的时候,士大夫中曾经广泛流行过佛教。当时有钱塘高僧省常,立净土社,社首就是宰相王旦。参加净土社的,士大夫就有一百余人,各种身份的有一千余人。王旦为净土社首,并不是说他就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了,只是当时有一种想法,就是借助佛教净化人心的作用,对天下施以教化。此事无疾而终,随着儒家兴起,便没人再提起了。

        有净土社这个先例在,徐平不许因教立社其实阻力不小。所以此事不能强推,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更加不能够诉诸武力。徐平的目的,也不是防止借助宗教会社会引起社会动荡,甚至谋反。虽然历史上宋朝有人把传承久远的白莲社发展成了白莲宗,传到后世成了白莲教,在元明两朝多次因教起义。那是政权的问题,不是宗教会社的问题。没有白莲教也会有其他什么教,本质是社会矛盾,白莲教只是个载体而已。包括净土社在内,这个时代的很多宗教会社,都有白莲社的渊源。庐山白莲社是正规宗教活动,不是邪教。

        不许宗教结社,是为了把宗教,特别是佛教的管理制度,彻底纳入到僧录司一直延伸到州县的系统中。以这种办法,完成对宗教的世俗化,不许宗教独立于社会管理之外。

        蔡挺心中早有办法,对韩社长循循善诱,一点一点引导到自己的设想中。这个社出了张佛奴,影响力非同小可。只要韩社长按照自己的办法做了,其他的社就好办了。

        这个办法,就是把沙州现在所有的佛寺,统一纳入到僧录司的管理系统中。规模够的系账,比内地要求可以低一点,比如有房一百间,便可系籍。其他的小寺,全部作为这些系籍寺院的分支,由他们派人去主持。民间信众要做功德,不再立社,而是到附近的寺院里,由寺院统一组织。凡系籍寺院,全部实行十方住持制,便于官府管理。当然,相应的规格也高,紫衣法号获得容易,以后还会分出等级制度。蔡挺推行的,是徐平需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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