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必须大部分当事人同意抛售自身股份,那样子才能够顺利的签约,否则就是空谈。
最初成立董事会的原因就怕一人独大,按理说没人会愿意签这一份合同。
问题是合作对象,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可是黑旗,就算没有了实权,那样子也能过上滋润的生活。
他们持股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吗,丢个芝麻捡个西瓜,这笔买卖怎么样都值得!
不少股东已经签好合同,最后剩下艾峰没有签约。
合同想要生效,那就必须要有他身上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否则就凑不齐百分之七十五。
签约成功后,每个股东都会活着一笔巨大的费用,少则几千万,多则好几个亿。
这些股东也不是傻子,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留了一点点股份,最好要留下百分之一,这也是证明他们是股东的通行证。
看着桌面上的合同,艾峰提笔准备签名。
“爸,你不用签的……”艾雪想要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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