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一趟鹏城。”胡铭晨坚定道,“而且明天就去。”
“明天就去鹏城那么急,不会是......为了这家公司吧”宋乔山不解的伸手指了指报纸道。
胡铭晨也不瞒他:“是的,就是为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未来会是一家了不起的企业,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我得去帮一把。”
“呵呵,你帮一把,你能帮什么啊你对电脑科技也不懂啊。”
“现在这个时候,他们需要的不是技术,而是资金,只要有资金撑过这一年他们就能翻身。无论如何,我必须要去,这很重要。”胡铭晨态度毅然决然的道。
胡铭晨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这家公司他很清楚,在重生之前,他一直就是这家公司的忠诚用户,而且,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都是其用户。这家名为企鹅的公司,现在名不见经传,但是,十几年后,却是全国市值最高的科技企业,其总市值超过三万亿港币,这个时候如果能在里面分一杯羹,那未来就可高枕无忧。
这是一举两得的事,一能帮助这家公司渡过难关,二自己能够获得未来的丰厚收益。类似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旦错过,未来就不会有。
“你既然如此肯定和看好,那你就去吧,晚两天就晚两天,你明天不会一个人去吧”胡铭晨一定程度上已经证明了他的商业眼光,所以宋乔山也不问详细内容,反正那些东西他并不太懂。
“当然不可能,我一个小屁孩,谁理我啊,我和我叔叔一起去。”
“好吧,那你就去吧。”
得到宋乔山的首肯之后,胡铭晨急忙往家走,那张报纸也被他一同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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